发布时间:2023-12-19 11:40:21 关键字:北京车辆报废办理流程
北京车辆报废办理流程:
1、报废汽车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供机动车登记证、车牌、驾驶证。报废汽车属于单位的,应当提供4份代码证复印件,并加盖公章,个人应当提供4份车主身份证复印件。
2、公司业务部门负责接收报废机动车,填写机动车停车/重新驾驶注销登记表,单位加盖公章,由个人车主签字。管理员和托管人员检查汽车并拍照,打磨发动机号码和框架号码。
3、管理人员、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,管理人员负责填写公司内部印制的报废汽车报告,由卖方、管理人员、管理人员、科长、主管经理、总经理签字,管理人员登记,办理仓储手续,然后管理人员将相关文件转移到办公室管理人员登记。
4.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专人定期到公司验车,验车合格后签字盖章。办公室管理员到市政府一站式商务局窗口出具《报废汽车回收证》。
5、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检查后拆除,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的监督下拆除大中型卡车和运营车辆,拍照填写报废机动车监督销售登记表。
6、管理人员应在机动车解体后7天内将机动车停车/复驾注销登记表、机动车登记证、车牌、行驶证、报废车辆回收证复印件、报废车辆监销登记表送公安机关车辆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。
7.注销登记后,通知车主领取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、注销登记手续和残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