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交管局认定的正规报废汽车解体标兵模范单位!
报废新闻

北京汽车报废标准新政策是什么?

发布时间:2022-10-22 14:37:29         关键字:北京汽车报废,北京汽车报废标准,汽车报废标准,北京汽车报废解体厂
任何东西都有变老变旧的时候,汽车也是如此,当汽车的使用年限过长时,汽车的发动机使用损耗就越大,这样的发动机可能就会出现老化等问题。如果驾驶此类汽车上路,非常容易引发交通事故,将会给人们的日常出行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。因此为了防止此类汽车上路,国家制定了汽车报废标准,达到报废标准的汽车应当由车主送至北京汽车报废解体厂办理报废。

北京汽车报废标准新政策

(一)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,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,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;

(二)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
(三)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,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,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
(四)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;

(五)其他小、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,大、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
(六)专用校车使用15年;

(七)大、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(大型轿车除外)使用20年;

(八)三轮汽车、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,其他载货汽车(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)使用15年;

(九)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,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;

(十)全挂车、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,集装箱半挂车20年,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;

(十一)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,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。

对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(纯电动汽车除外)和摩托车,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,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,但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,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,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。

小、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、大型非营运轿车、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。

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,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,按照出厂日期计算。
相关文章
点我电话咨询:13311348549